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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88-sb.com部门决算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6-10-24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
    (二)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县林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林业工作。
    (三)负责制定、实施全县农村植树造林、全民义务植树造林和绿化工作的规划。
    (四)负责管理全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1、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核发放。国营、集体、农村居民承包的集体林木在采伐时,向县级林业行政部门提出采伐申请,县级林业行政部门审核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后方可采伐。
    2、征占用林地审核。勘查、开矿、修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征占用林地改变用途,向县级林业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县级林业行政部门审核审批。
    3、林权证。使用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业部门审核,县政府核发证书。
    4、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由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提出申请,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核发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5、木材运输证。承运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发木材运输证。
    6、狩猎证。狩猎者提出申请,县级以上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狩猎证。

    7、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保护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县级林业部门审核,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批推。
    8、检疫证。进行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调运的单位和个人向县级林业局森防站提出申请,森防站实地进行检疫,核发检疫证书。
    9、种苗生产许可证。从事商品木材种苗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向县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种苗管理机构核发种苗生产许可证。
    10、种苗经营许可证。经营商品林木种苗的单位和个人向县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机构申请,种苗管理机构核发种苗经营许可证。
   (五)负责全县林业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咨询。
   (六)负责林果产品的开发及产前、产中和产后系列化服务工作。
   (七)监督检查所属单位林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财务收支,制定预决算。

   (八)负责有关林业方面的各种调查、统计。
   (九)负责全县林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职工的劳资、职称评定等工作
   (十)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中心工作及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788-sb.com决算包括:788-sb.com本级决算

纳入788-sb.com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包括的科室有:办公室、计财科、政工科、林业站、森保站、苗圃、林政科、木材检查站、公安科、工会、计生等。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总计695.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1.9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48.92万元,事业收入198.00万元,其他收入5.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3.09万元。

2015年支出总计695.0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95.0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万元,......结余分配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448.9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48.9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448.9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支出329.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的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8.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448.9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423.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5.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5年度林业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811.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496.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312.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 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1.97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100%。

(注:政府采购金额按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填列,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请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综合分析"-"政府采购决算"模块中查询。)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均为公车改革前的保有量。其中,公务用车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工作、林业下乡等工作的展开;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台(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5年788-sb.com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5.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16万元,公务接待费10.01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等单位,共计0个出国(境)团组,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5年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6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2015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共计接待160批次,2000人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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